甘肃一粮库总经理遭公诉:虫蛀小麦、陈粮充当省级储备粮入库,致国家损失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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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三墩粮油仓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墩粮库”)原总经理樊玉君滥用职权一案相关细节。其在两次甘肃省级储备粮到期轮换期间,用虫蛀小麦或陈小麦冒充新粮入库,作为省级储备粮储备,共计造成直接损失达130余万,被检方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樊玉君生于1976年,大专文化。2020年9月,其开始担任三墩粮油总经理一职,同年12月兼任该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直至2022年6月,被酒泉市肃州区监察委员会留置。起诉书显示,早在2016年7月,当时甘肃省级储备粮进行到期轮换时,时任三墩粮库公司监事的樊玉君,便和该公司当时的总经理、副经理等人一起主导,将一批重达56.37吨轮换出库的虫蚀小麦和新粮一起再次入库,作为省级储备粮储备。起诉书称,其明知该批小麦不宜继续作为储备根,仍违反中央、甘肃省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甘肃省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规定入库储存。2021年5月,该批粮食出库上市销售后,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80354.89元。在2021年5月底,甘肃省级储备粮再次进行到期轮换,时任三墩粮油总经理的樊玉君从粮食经纪人陈某某处收购了1750.95吨陈小麦,这批小麦系中央储备粮哈密直属库有限公司当年轮换出库的已达最长储备年限的小麦。起诉书称,樊玉君明知这批小麦系已达最长储备年限的小麦,仍将该批小麦与新小麦一并作为省级储备粮。“该行为违反了中央、甘肃省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甘肃省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规定,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5097.5元。同时,因该批粮食不宜继续储存,需于2022年提前轮换出库,所产生各项必要费用共计人民币142575.01元,此次交易陈某某获利人民币480923.4元。”甘肃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表示,被告人樊玉君违反国家粮食管理规定,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中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385452.39元,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42575.01元,检方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其提起公诉。而在此前,肃州区纪委监委也通报了其违纪情况。

“经查,樊玉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组织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监事职责;滥用职权,违规将陈粮作为新粮入库储备,套取粮食储备、轮换专项补贴,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樊玉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肃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樊玉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九派新闻记者 陈伟【爆料】请联系记者微信:linghaojizhe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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